自从19世纪中叶von Graefe临床观察发现是眼压升高导致了青光眼患者的视盘萎缩和凹陷以来,人们在临床工作中也不断证实了绝大多数明确诊断的青光眼患者都具有眼压升高的共同特征。因此形成了这样一种传统的观念:青光眼是由高眼压导致的视盘凹陷、萎缩和相应视野缺损为特征的一种综合眼征或一组眼病,其视功能的受损直至完全丧失是高眼压作用的最终结果。
高眼压症=青光眼?
多年来,临床上虽然强调了青光眼的诊断必须具备高眼压、视盘凹陷性萎缩和特征性视野缺损这三大要素,但还是存在一种习惯性的错误认识:凡是高眼压者就是青光眼,眼压高必然会导致青光眼的和视野损害,应该积极主动地给予治疗,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视功能损害。群体调查的资料显示,正常人的眼压平均值(M)为15~16mmHg,标准差(SD)为2.5~3.0mmHg,即Goldmann压平式眼压值为15.4mmHg±2.5mmHg,Schiötz压陷式眼压值为16.1mmHg±2.8mmHg,据此计算出统计学上(95%可信限,平均值±2标准差)正常人群的眼压值范围是10~21mmHg,并且将超过正常值高限21mmHg视为可疑青光眼。
但是,今年来发现,眼压超出正常值范围不一定就是青光眼,因为有不少人只是眼压升高,但是并无视野缺损和视神经萎缩,故称为高眼压症。而出现视神经萎缩和视野损害但是眼压却在正常值范围,故称为正常眼压青光眼。因此,Hollows和Graham建议用“高眼压症”(Ocular hypertension)定义那些具有眼压高但不伴视盘和视野改变的特殊表现,以示与具有眼压升高、视盘凹陷性萎缩和相应视野损害的开角型青光眼相区别。随后相继进行的一系列针对高眼压症的临床研究,不仅丰富了的鉴别诊断,而且还观察到其中的一部分高眼压症患者会最终发展成为青光眼。高眼压症比较一致的认识是指经过多次眼压测量(Goldmann压平眼压计),其双眼的眼压值均超过正常统计学眼压值的上限,房角正常,并且长期随访未发现有青光眼性视盘形态改变和(或)视野损害的一种状态。
由此看来,高眼压症并非都是青光眼,而正常眼压也不能排除青光眼。病理性眼压增高只是只是青光眼的主要危险因素。如果被诊断为高眼压症,应该定期随访,若发现有视神经和视野的损害,几时按照青光眼治疗。
青光眼主要有三大症状
眼球内压增加,视野变小,视神经与神经纤维受损。而青光眼又不像白内障,可以通过手术使视力提高甚至恢复,青光眼导致的视功能损害是不可逆的,即使经过治疗也不可能使已经丧失的视野或视力恢复,治疗只能使其不再继续恶化,终身保持有用的视功能。而且,作为主要的致眼病之一,青光眼还没有有效的预防手段。
“没有办法预防,损伤又不可逆,对付青光眼最好的办法,就是早期发现。”医生说,如果是青光眼的高危人群,定期检测眼压、视野和查看眼底,是目前发现早期青光眼的最好办法。
当患者出现以下症状时,应该及时到医院明确诊断:
一、眼睛酸胀,有疼痛感,有可能还伴有头痛;
二、看发光体时,例如灯泡,周围会出现彩虹似的光环;
三、眼球变硬,缺乏活力与弹性;
四、近视度数不断加深,视力进行性下降,视野缺损。
专家提醒:长时间使用电脑,应该每隔半个小时左右让眼睛休息一下,将荧光屏的光度和颜色对比调校至最舒适的度数,同时,荧光屏的位置也很有讲究,千万不要让眼睛离屏幕过近。